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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回答

实习实务Q&A

Q A
本校开始全面实习的年级为何?
  • 从103学年度入学的学生开始全面实习。
  • 也就是在「105学年度的大三」和「106学年度的大四」学生。
105学年度大四学生(即102学年度入学)也需要实习吗?
  • 主要依各学系102学年度入学学生当年度之课程规划为准,如必修或选修,如实习半年或实习暑期等,或其他与实习相关之规划办理。
实习是一门课程吗?
  • 是,本校将实习列为一门课程。
  • 课程名称:实务实习(一)、实务实习(二)
  • 课程学分:9学分、9学分,共18学分
  • 课程属性:必修
  • 课程学期:依各系课程规划与学期,如本手册P16「学生实务实习课程规划与实习学期-适用103学年度入学」。
  • 课程期间:一学期9学分至少4.5个月、一学年18学分至少9个月;但建议实习一年,可取得一年完整工作年资。
  • 开课方式:比照现行毕业专题之分组合授开课。
  • 多数学生将依学系开课规划实习;但若有特殊状况,要提早或延后修课,请依教务处之相关规范办理。
校系在实习课程上的角色为何?
  • 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十二条:学生实务实习课程之校系(含实习辅导教师)职责
  1. 提供学生实习机构营运范围所及之人文、社会、经济与政治等资讯,以利辅导学生具备跨文化素养或适应海外实习环境。
  2. 学生所属学系应负实务实习课程规划、成绩考核与实习成果报告等相关事宜。
  3. 学生实习机构之安全性与实习课程内容须经校系审核通过后,方得同意学生前往实习。
  4. 学生实习期间,学系应安排实习辅导教师定期进行各项辅导事宜,如亲访、透过网络社群、电子邮件、视讯或其他方式进行,完成辅导后应进行辅导纪录
  5. 校系得视实际状况前往实习机构访视辅导,实习访视经费,由本校相关经费项下支应。
 

 
Q A
实习课程打工有何不同
  • 实习课程是学校正式课程之一,与一般计时打工性质不同。
  • 实习课程,系指学校针对学生未来就业、职涯发展所需技能进行实习相关规划,安排实习机构指派专人担任业界辅导教师,参与课程规划、设计,与参与实习实务之指导。
  • 打工系指学生进入适用「劳动基准法」的公民营事业单位从事工读生的工作,其各项劳动条件,如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请假及职业灾害补偿,悉依劳动基准法办理,而其他未适用劳动基准法之事业单位,则建请雇主参照该法办理(资料来源:劳委会网站)。
如何与实习机构洽谈实习课程内涵?
  • 在和实习机构洽谈实习任务时,需具备「课程学习」之精神,如专业养成规划、工作轮调安排或其他有助学生学习之安排,故请与实习机构沟通共同培养国内产业人才的观念。
  • 部份企业会有借由实习补充基层人力的想法,或以较低于基本工资之待遇对待实习学生,请老师在洽谈时,要尽量避免安排学生到这样的机构去实习。
每位学生都要安排实习辅导教师吗?
  • 是的,各学系实习课程已比照现行毕业专题之「分组合授」方式开课,故每位学生在实习媒合前,学系就应已安排好一位实习辅导教师。
实习辅导教师要做什么事情?
  • 实习前:媒合适当实习机构,实地到实习机构了解环境之安全性,并依本校实习合约内容与实习机构进行讨论,进而引导学生到适当实习机构学习并进行签约。
  • 实习中:定期前往访视辅导与指导学生之实习纪录等。
  • 实习后: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成果报告,整合业师施打学生实习成绩(一学期一次)。
如何查询实习机构为合法立案?
  • 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七条:学生实务实习机构,须为海内外当地政府合法登记且核准之公司行号或公私立法人机构,具有优良之学习环境,无不良工安纪录,并能符合学校教育目标与学生专长。
  • 可前往「全国商工行政服务入口网」之「商工查询服务」查询,网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
  • 实习媒合平台已将此项目列为登录资料之一,供各学系参考可前往之实习机构。
  • 媒合前,请老师务必亲自前往实习机构了解环境与工作条件,以确保学生之实习安全。
Q A
如何查询海外实习机构为合法立案?
  • 海外实习机构请征信查验是否为合法立案单位,因各国状况不同,在本校尚未有海外实习专责单位的情况下,须请学系自订该国海外实习机构之征信查验流程。
  • 教育部要求各校不要透过代办公司中介实习机构:实辅中心已于105.04.14以e-mail周知全校教师;105.07.11第四次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亦进行相关议题讨论。
  • 对海外实习机构进行了解的作法:(1)学校与该机构有合作关系的;(2)校内外师长引介已知有良好实习经验的;(3)老师有亲自实习了解的;(4)学生家长推荐的。
学生海外实习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十三条:有意愿参与海外实务实习学生应具备海外实习机构使用之语文能力,并事先提出申请,经校系审核通过且由家长签立同意书后,始得前往实习。
  • 海外实习学生应有独立作业能力,包括自行办妥出国相关证件及各项准备事宜。
  • 海外实习各项费用,包括实习期间之生活、交通、娱乐、通讯、签证、住宿、保险、医疗等支出,由学生自行筹备。
学生可以自己找实习机构吗?
  • 原则上不反对,但须依据教务处<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课程实施要点>,第四条:实习机构须经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评估合格,且实习工作性质与就讀学系相关
实习前,是否一定要有学生家长同意书?
  • 是的,为取的家长的了解,实习辅导中心已制定「家长暨学生参与实务实习课程同意书」供学系应用。
  • 大三学生已于104-2交由学生拿回请家长填写。
  • 实习媒合平台须由学生上传家长同意书、经实习辅导教师审核过后,方能使用平台功能。
学系可以自行修正学生家长同意书?
  • 可以,只要能传达实务实习课程之精神让家长知道,都可以调整。
若学生家长不同意学生实习要如何处理?
  • 可先与家长沟通本校推动实习的精神与用意,包括:
  1. 学生参与实务实习课程将可获得实习机构的第一手工作教导。
  2. 老师会定期关怀访视,了解学生实习状况与学习状况。
  3. 学生因实习课程,有机会进入较不易进入的优质企业。
  4. 透过实习,可以比他人更有机会进入优质实习机构任职。
  5. 请学系于招生活动或入学考试简报时,及早告知家长此事。
 
Q A
各院系一定要办理学生实务实习说明会吗?
  • 是的,实辅中心已针对105学年度大三学生,邀请各学院办理完成,并就说明会中的各项问题逐一修正法规或问题解决,有助实习课程的推动执行。
  • 院系办理说明会,可以针对各系的实习作法,跟学生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习辅导教师要如何媒合学生至实习机构? 提供下列作法供参:(教师亦可依自己的方式进行)
  • 建议先找出适合学系学习之实习机构并与之连络。
  • 第一次连络可透过学校、他人引介或自行开发。
  • 透过初步连络讨论后,可带学生前往实习机构进一步了解或配合课程邀请实习机构到校进行专业/产业讲座,使学生了解实习机构。
  • 部份企业在讲座后,会顺便进行媒合。
  • 部份企业可安排参访,在参访后进行媒合。
  • 媒合成功,学生确定前往实习后,请教师协助合约书内容之拟定及签约作业。
  • 若同一实习机构提供跨院系之实习机会,实辅中心会办理相关讲座、企业参访与媒合活动。
若是别系媒合而成,后续学生辅导应如何进行?
  • 媒合与辅导不同层次,若透过别系媒合实习机构成功之学生,其实习辅导仍应由学生所属学系安排实习辅导教师进行。
实习合约书一定要用学校的公版合约吗?
  • 是的,本校目前有「有薪」与「无薪」之公版实习合约书,请老师先以公版合约书与实习机构洽谈。
  • 因公版实习合约中已将学生权益之项目载明清楚,包括实习合作职掌、实习时程、实习时数、实习地点、实习薪资和给付方式、实习膳宿、实习保险、实习学分、实习报到与训练、实习环境与内容、实习辅导机制、实习考核、争议处理、终止实习之学生权益事项等。
如果实习机构一定要用他们单位的合约书呢?
  • 可以接受,但须送本校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审核,核可后,该机构后续之合约内容就可比照办理。
  • 前述公版实习合约中有关学生权益之项目一定要载明清楚。
  • 必要时,会请本校法律顾问进行合约书审议,以确保本校学生实习权益。
 

 
Q A
海外实习合约书是否有公版?
  • 海外实习合约书已翻译成英语版本,因费用过高且不同国家的实习状况又各不同,故尚未请律师审议。
  • 海外实习合约最好依本校公版翻译成该国语文。
  • 但可能因各国社会文化不同,每一国家之海外合约内容会个别进行讨论,但前述公版实习合约中有关学生权益之项目一定要载明清楚。
  • 若非翻译自本校实习合约公版,请提供该版本之中文版,由本校法律顾问进行合约书审议,并提报至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讨论,以确保本校学生实习权益。
要帮学生争取实习薪资福利等待遇吗?
  • 尽量帮学生争取,月薪、周薪、时薪、按件计酬、奖励金、绩效奖金等均可。
  • 但若无薪,须取得学生及学生家长同意,否则不能勉强学生无薪实习。
学生参与校外实习,实习机构提供工资之类型为何?
  • 实习机构提供实习学生工资者(依劳动基准法第2条规定:工资为劳工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及按计时、计日、计月、计件以现金或实物等方式给付之奖金、津贴及其他任何名义之经常性给与均属之),则实习学生与实习机构成为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基准法之相关规范。
  • 倘实习机构无法提供实习学生工资,或仅以奖助学金及相关助学金方式提供者,则学生与实习机构非为雇佣关系,适用本校订定之实习办法及实习契约之规范。
实习学生之奖助学金是否为工资?
  • 根据劳委会的解释函,不论是奖助学金及相关助学金,都不属于薪资范围,这些学生还是不能被认定为有雇佣事实,所以不得参加劳保。
  • 实习学生倘领受实习机构提供之生活津贴者,因生活津贴依劳动基准法规定属于工资范围,企业需依照劳基法之规定帮实习学生加保劳保。
如何为实习学生安排住宿及交通
  • 学生实习期间之安全问题,应事前妥善详尽规划,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问题。
  • 必要时商请实习机构提供宿舍,供学生住宿,以减少学生实习之顾虑。
  • 若实习机构无法提供住宿,则可与实习机构辅导实习学生解决住宿及交通安全问题。
 
Q A
要帮学生争取实习保险吗?
  • 是的,一定要保险,若实习机构不愿提供保险,建议不要去。
  • 保险项目包括劳保、团保、公会保、农保、意外伤害险等,至少要有一项。
  • 健保则可依学生意愿选择。
  • 学生实习若参加劳保,对学生未来在劳保与劳退给付的年资计算是具有累积性与延续性的,且对职业伤害的给付亦会比其它保险给付较优,所以,建议老师最好为实习学生争取劳保。
学生实习期间,实习辅导教师要如何进行辅导与访视?
  • 老师可以亲访、电话、e-mail、FB、line、视讯等不同管道进行访视辅导。
  • 实习媒合平台提供实习辅导教师一学期2次的实习辅导纪录,期中与期末。
  • 若需即时请校内各单位协助学生实习辅导时,请至学务处之导生辅导系统填写辅导纪录表,学务处将会内容状况转知给相关单位会办。
学生实习期间与上司、同事或顾客间有冲突,应如何处理?
  • 请实习辅导教师须了解冲突起因,与实习机构人员沟通,给予实习学生适当辅导,必要时请求学校相关单位派员协助辅导。
学生实习期间发生性骚扰,应如何处理?
  • 请老师事前宣导预防方法及投诉管道,如实际发生时,应由学校、实习机构、性骚扰委员会及学生,依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之。
学生实习期间工作情形不佳,实习机构建议辞退,应如何处理?
  • 老师应深入了解实习学生之工作表现及工作职务与实习学生之专长是否确实相符,给予实习学生积极辅导。
  • 老师、实习业师及学生可共同订定预计达成目标,如仍无法达成目标或与学生专长不符,可转介至其他实习机构。
  • 本校实习机构可转换2次,第3次转换将由实辅中心安排校内替代实习。
  • 实习学生于实习期间表现不佳者,除请老师积极辅导外,若情节重大者,遭实习机构辞退者,应送交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讨论,必要时该科目需重修。
学生实习期间因故离开实习机构,该如何处理?
  • 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离职之原因,给予积极之辅导并灌输正确之职场观念,必要时给予转介至其他实习机构完成实习。
  • 学生之实习时数得采累积时数计算。
 
Q A
学生校外实习因工作关系发生意外,应如何处理?
  • 请实习辅导教师与实习机构之实习业师保持互动沟通。
  • 若学生实习机构有给薪,实习学生与实习机构属雇佣关系,则依照劳动基准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之。
  • 若学生实习属无给薪,与实习机构签订契约时,应载明学生发生工安事件之处理流程与责任归属,确认职灾认定及赔偿等事宜。
  • 为维护学生于实习安全之保障,建议洽谈合约时,一定要有保险之保障。
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实习吗?
  • 可以,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八条:本校校办企业、衍生企业、营运中心或签约之产学合作计画与研究计画,得申请成为学生实务实习机构。
  • 本校规划校内实习有专业实习及替代实习两类。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校内专业实习?
  • 因校内专业实习为有薪实习,故学生须具备需求单位公告之实习任务与专业能力提出申请。
校内专业实习如何申请?
  • 校内专业实习单位须经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 因校内专业实习为有薪实习,故学生须依需求单位公告之实习任务与专业能力提出申请。
  • 依据「明道大学校内单位学生实务实习课程作业要点」第三条规定办理。
  1. 由校内实习单位提出实习职缺,并由该单位自筹实习职缺之人事经费(含薪资与保险费用)。
  2. 由实习辅导中心公告职缺,并安排双方媒合与面试。
  3. 面试结果通知学系,并由该生所属学系之实习辅导教师辅导实习课程事宜。
  4. 校内专业实习职缺若由人力资源室提供人事经费者,须比照校内人事聘用规范办理,经校长核准后方得聘用及进行签约。
  5. 由实习学生所属学系与校内实习单位进行合约签订作业,流程比照校外实习。
  6. 校内专业实习表现良好者,得由人力资源室依校内人力状况调配留任并列计校内服务年资。
哪些学生可以申请校内替代实习?
  • 参与校外实习两次以上仍无法适应者。
  • 学生因家庭、课业或社团因素等,导致无法参与校外实习者。
  • 学生因个人生理与心理因素,导致无法参与校外实习者。
 
Q A
校内替代实习如何申请?
  • 校内替代实习单位须经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审议通过。
  • 校内替代实习均须由学生自己先提出申请,经实习辅导中心访谈后,提报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审议以决定是否具替代实习资格,通过者,才安排校内替代实习单位面试。
  • 依据「明道大学校内单位学生实务实习课程作业要点」第四与第五条办理:
  1. 由学生于期限内提出校内替代实习申请,再由实习辅导中心统筹审核申请作业。
  2. 由实习辅导中心公告经实习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替代实习学生名单。
  3. 校内单位依名单状况提出实习职缺,由实习辅导中心公告职缺,并安排双方媒合与面试。
  4. 面试结果通知学系,并由该生所属学系之实习辅导教师辅导实习课程事宜。
  5. 由实习学生所属学系与校内实习单位进行合约签订作业,唯不支薪但由本校统一编列预算由实辅中心统一加保作业。
  6. 校内替代实习表现良好者,得由人力资源室依校内人力状况调配留任,但因未支薪故无法列计劳保服务年资。
哪些学生可以免修实习课程?
  • 境外生;
  • 因个人身心状况无法参加实务实习者。
  • 预研生,105和106学年度可就读预研生课程者。
境外生想回其国家实习,可以吗?
  • 可以,但仍请依海外实习之相关作业规范办理,如实习机构需为合法立案、可以学校实习合约公版调整以适用于该国等。
  • 视同海外实习。
办法规定免实习学生若想实习,也可以吗?
  • 可以,只要学生具实习意愿,本校均鼓励学生参加实习课程。
学生真的无法到校外实习怎么办?
  • 学生若真无法至校外实习,符合免实习者提免实习申请,或提出替代实习申请,经实辅中心访谈后,提报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审议,并请该生导师列席说明。
免修实习课程学生一定要先提出申请吗?
  • 是的,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三条:境外生或因个人身心状况无法参加实务实习者,得事先申请免修实务实习课程,且经核可后,另修习替代课程替代之。
  • 预研生于申请时亦须提出免实习申请。
 
Q A
预研生可以申请免实习吗?
  • 105.07.11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讨论决议:为使预研生申请「免实习或校内替代实习」之审核有所基准,将会明订于<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与<明道大学学生修读学、硕士五年一贯学程办法>中,同时,在<明道大学学生修读学、硕士五年一贯学程申请表>中增列「是否申请免实习或替代实习之选项」,使作业规范有一致标准可循。
  • 现阶段在法规及表单尚未修订完成前,学系可以专签方式办理。
免修实习课程学生的替代课程如何办理?
  • 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三条:替代课程由各院系教学单位另订之。
  • 依据105.05.30行政会议决议办理学生实务实习替代课程:由学系辅导学生从全校当年度课程选修18学分,再依学生选修课程认定专业学分
「实习替代课程」和「替代实习」有何差别?
  • 实习替代课程:适用「免修实习」的学生,并依据前项说明选修课程,借以抵免18学分的实习课程。
  • 替代实习:适用「需要实习」的学生,主要是因应学生在校外实习适应不良,还有因家庭、个人生心理、社团或学业等特殊状况,无法至校外实习者,统一由学校安排校内实习,替代实习无薪,除学生团体平安保险外,会统一由实辅中心以学校经费为学生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校外实习期间都不能回校上课吗?
  • 是的,依据教务处<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课程实施要点>,第六条:学生须全时參与实务实习课程,不得返校选修其他课程为原则。
  • 例外,学生大一、大二被当,又须于大四前往实习时,若因參与实务实习课程致影响其修业与毕业权益,得依规定申请跨部选课、校际选课或其他修课方式。
校内专业实习与替代实习学生可以修课吗?
  • 因实习工作均在白天,所以,可以进行跨部选修课程
  • 若实习单位主管同意学生白天修课,则须依教务处相关规范办理。
怕无法如期毕业,学生参加海外学习课程可以抵免实习学分吗?
  • 可以,依据<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办法>,第五条:凡参与海外游学、留学或交换研修等课程者,其每学期于境外学校修习之课程,得申请抵免实务实习学分,相关认定标准及抵免审议程序,由教务处及各学系另订之。
 
Q A
实习课程学生成绩
评量原则为何?
  • 学生于实习期间需完成实习纪录,并在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成果报告。
  • 依据教务处<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课程实施要点>,第五条:实习成绩评量原则本校占60%,实习机构占40%,各学系得依其课程属性调整。
学生平/降转后造成专业修课学分不足的情况下是否要去实习?
  • 学生从A学系平转/降转至B学系,因而导致学生在B学系的专业课程未能在实习前完成,无法实践学生实务实习之精神,故请学系辅导学生完成专业课程修课后,再由学系进行实务实习课程之安排与辅导。
  • 105.07.11学生实务实习委员会议决议修订<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课程实施要点>相关规范,以确保学生于实务实习课程进行前,能完成专业课程之修习,不因转学、休学或转系等情况影响其专业学习与实习课程之衔接。
一定要办理实习成果发表会吗?
  • 是的,各学系办理学系所属之成果发表会,实辅中心办理全校性的成果发表会,借由实习机构业师与学长姐的分享,引发学弟妹对实习的兴趣与了解。
学生实习当学期还要缴学杂费吗?
  • 要,虽然学生在校时间有限,但学系教师需负责实习课程规划、实习机构评估、安排学生至实习机构实习、办理实习前讲习、实习中辅导、及实习后评量等等事宜,故仍需缴交学杂费。
  • 依教育部技职司89年4月26日(89)技(二)字第89044211号函,全学期校外实习,杂费以五分之四为限,本校经学杂费收费标准经委员审议后决议:自104学年起,全学期校外实习,杂费以五分之四收取。
  • 此外,学生有缴费才保有学生身份,享有学生之权益,如学生身份之优惠、男生在学免役、申请奖助学金等。
  • 一旦未缴费将不具学生身份。
实务实习课程授课教师有钟点费吗?
  • 有,比照毕业专题,由学系担任实习授课教师,分配实习课程钟点费。
教师访视是否有访视费用?
  • 由学系实习业务费分配给学系教师实习访视费,支应原则依本校会计室规范办理。
 
 
 
Q A
实习课程学生成绩
评量原则为何?
  • 学生于实习期间需完成实习纪录,并在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成果报告。
  • 依据教务处<明道大学学生实务实习课程实施要点>,第五条:实习成绩评量原则本校占60%,实习机构占40%,各学系得依其课程属性调整。
学生海外实习,教师前往访视是否有访视费用?
  • 为落实海外实习机构之实地了解及学生海外实习状况之辅导,实辅中心已于105学年度校务发展经费中编列「实务实习境外访视辅导」,以利教师能够到海外实习机构进行实地查察。
  • 若经费不足,学系可以专案方式提出申请,由学校视当时状况安排访视人选或访视经费。
为何有些实习问题还要问教务处?
  • 因为学生实务实习为一门课程,只要跟课程有关的实习问题都要依教务处课程相关规范办理;包括课程规划、教师钟点费计算、课纲上传、学习评量、学生选课、修课等。
我们有实习的法律顾问吗?
  • 目前主要是请教学校法律顾问陈世煌律师。